法国尚未履职的新部长会依法领取三个月报酬吗?

【法】 朱元发博士 法国政治研究会会长

10月5日,马克龙总统任命LECORNU政府的18位成员,18位部长。但是,10月6日上午,总理LECORNU 向总统马克龙递交的政府辞呈,总统接受了总理的辞呈。换言之,从法律上讲,部长们的职位只存在了13个小时,社交网站盛传做了13小时部长,却轻轻松松卷去纳税人的巨额银子。

根据1958年11月17日颁布的法令第5条规定,部长离职时可领取“相当于其作为政府成员所获薪酬数额”的补偿金。该条例还规定:“该补偿金支付期限为三个月,除非当事人在此之前已重新从事有报酬的工作。”

当下,部长的月薪为:10 700€。三个月总额为 32 000€,这钱来得太容易了。

但是,法国宪法专家认为部长们出于声誉考虑,以及显然是出于职业道德原因,新任命的成员会申请这项补偿金会有政治风险,因为申请必须通过正式渠道提出。

有道是:竹篮打水一场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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